扬州市全面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林长制体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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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扬州市政府消息,7月10日,扬州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。会上获悉,目前扬州全面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林长制体系,为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提供了有效保障,真正实现了“林长治”。

据介绍,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,是压紧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,也是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。

2020年11月2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》。2021年7月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》,对全省建立林长制体系作出了具体明确。2021年10月,扬州研究出台了全市林长制实施方案。

2021年,扬州成立了由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任“双组长”、市级1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。扬州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“双林长”,分地域设立了9名副林长,明确9个联系部门,划分19个重点生态责任区,明确市级林长、副林长工作职责,指导各地设立县级林长137名、乡级林长949名、村级林长1192名。

为接受社会监督,扬州还在重点森林分布区共设立了1233块林长公示牌,公开林长信息、管护责任、举报电话等,方便群众了解和及时反馈涉林问题。

在绿美扬州建设方面,三年来,扬州新增造林0.81万亩,超出任务的253%;新建省级绿美村庄94个;扬州荣膺“2023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”,成为当年度全国5个获奖城市之一。

在林业生态安全方面,全市重点森林分布区以水灭火方式和智能监测预警实现全覆盖;多年来,全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。

在湿地保护修复方面,扬州出台全省首部《乡村小微湿地修复规范》地方标准,全市新建湿地保护小区30个,自然湿地保护率66.4%。

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,近年来,扬州共救助放飞被誉为“鸟中大熊猫”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东方白鹳32只,高邮市出台国内首部东方白鹳保护地建设管理办法。

同时,扬州在全市推进林长制工作,成功构建了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源头治理、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,为引领全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、助力“两山”实践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
来源:扬州市政府